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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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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金川区政府及金川区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金川区人民政府和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组织机构:区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区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及分工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其他主动公开的文件;  

3.政务动态:区政府会议和区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活动信息;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财政预决算:财政预算、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预算调整公告; 

7.政府工作报告; 

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2.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13.其他:人事信息包括招聘信息、公务员招考、干部任免,应急管理信息包括预警公告、应急预案、通知公告,政务服务信息包括业务办理、办件进度查询,行政收费,处罚标准,政府采购等。 

(二)公开渠道  

1.金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chuan.gov.cn/和“金川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政府新闻发布会; 

3.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

同时,在区社保大厅、区图书馆、区档案馆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时限为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条件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二)不予公开范围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2.区政府其他部门的受理机构为本部门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见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受理机构 

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受理机构: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37100。 

联系电话:0935-8213505;传真号码:0935-8213505

(四)申请办理 

申请人可登录金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也可以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1.申请内容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审查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4.申请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提供所需的政府信息;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13505   

传真号码:0935-8213505 

四、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根据《条例》第51条、第53条规定,向金川区人民政府举报。 

区政府领导
副区长
  • 许国栋
     许国栋,男,汉族,1970年6月生,大学,中共党员,中共金川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 曹智慧
    曹智慧,男,汉族,1981年7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中共金川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
  • 赵文堂
     赵文堂,男,汉族,1971年1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金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金川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金川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金川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 王永玲
    王永玲,女,汉族,1976年8月生,大学,中共党员,金川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 刘建国
     刘建国,男,汉族,1977年3月生,大专,中共党员,金川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 杨帆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杨帆,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男,汉族,1977年9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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