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1/2026-162617 主题分类 区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制发机构
有效性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24
标        题 关于《金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关于《金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农村资产产权流转交易,推动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18号),结合实际,制定了《金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二、制定过程

2022年5月,金川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18号),结合实际,我局起草了《金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7月份分管副区长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认真讨论了该办法,并结合讨论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9月份对修改后的办法进行了再次向各镇人民政府以及区发改、科技、司法、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农村、林草、市场监管等部门征求意见,各单位反馈无意见,并在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及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公示,均未收到意见建议反馈。最终形成了《金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审议稿。

三、《办法》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有六章三十一条,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原则、交易机构及职责、交易范围、方式和程序、交易行为规范、发生纠纷的争议处理、试行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3、《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

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18号)

相关文件: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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