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00000000000001/2025-162604 | 主题分类 | 区政策解读 |
| 发文字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1-22 | |
| 标 题 | 关于《金昌市金川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2015〕3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科学高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国家财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组织开展《金昌市金川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二)起草依据
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2015〕34号);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4、《金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
二、起草过程
《预案》由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甘肃展拓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并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召开技术评审会,最终通过专家委员会审查。我局分别于2024年1月26日、3月15日向有关部门发文征求了《预案》意见建议,根据提出的修改意见及建议,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11月14日,分管副区长组织各镇各街道以及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信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单位进行讨论,针对各部门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按照会议讨论的结果对《预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预案(审议稿)》。
三、重点内容
《预案》是金川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在内的共八章内容。《预案》严格按照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对预案适用范围、应急指挥机构组成、现场组织机构职责分工、事件分级标准做了相应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现场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统一了预警分级标准及对应的应急响应分级。《预案》附件中明确了金川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专家名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职能部门通讯录、金川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