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00000000000001/2024-00013 | 主题分类 | 区委文件 |
| 发文字号 | 区委办发〔2024〕12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7-17 | |
| 标 题 |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办公室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川区农村低保户同等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办公室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川区农村低保户同等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金川区农村低保户同等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办公室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金川区农村低保户同等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造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区要求,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住房保障机制,充分保障金川区农村低保户同等享受城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根据《金昌市金川区城乡融合发展规划(2023—2030年)》(区委发〔2023〕10号)、《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区委办发〔2022〕29号)、《金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金区政办发〔2023〕61号)文件精神,结合金川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农村低保户进城住房困难需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建立健全“租补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供给,将农村低保户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城乡低保户住房困难家庭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准入条件、缴纳租金标准和发放租赁补贴标准“三个统一”,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稳妥有序的住房供给发展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城乡住房困难家庭不平衡不充分住房问题,真正让城乡住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重点内容
(一)确定保障范围。因进城务工、就学陪读等情况,在市区内无住房的农村低保户,纳入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范围(西坡村、高崖子村、马家崖村“城中三村”和白家嘴村八组等取得合法住宅的视为在城区有住房)。
(二)明确保障方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保障方式。根据金川区公租房现状,住房保障方式目前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租赁补贴以货币形式直接补贴保障对象,由其自主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以保障对象租赁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并缴纳租金的方式提供保障。
(三)严格申请审核。申请人到所居住地村(社区)提出申请,经村(社区)初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复核后报区房管所会同车管所、不动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1.《金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或《金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2.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3.家庭住房情况证明;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区民政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5.残疾人家庭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6.其它事宜参照《金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村低保户同等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区房管所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农村低保户同等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强化业务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切实让广大农村低保户住房困难群众得到实惠。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增强系统观念,注重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密切沟通配合,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负责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的受理申报及初审核查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全区低保户的认定、管理和复核工作;区房管所负责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的审核、资格认定、公示、发放、配租及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积极对接车管所、不动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信息核查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把“申请准入关、审批审核关、责任落实关”,做到“谁受理、谁审批、谁负责”,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规范落实。
(三)健全监督机制。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落实农村低保户同等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的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督查问效促进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区房管所要加强对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的全过程监督,严格按照《金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租房配租、租赁补贴发放流程,不断完善准入、使用、退出等制度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落实责任明确、程序严谨、主体合规、公正透明。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持续通过今日金川、微信公众号、报刊杂志等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引导群众主动申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