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1/2024-00010 主题分类 区委文件
发文字号 区委办发〔2024〕3号 制发机构
有效性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17
标        题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办公室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办公室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办公室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金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办公室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金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持久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固团结、促进步、抓示范、强引领,着力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推动全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金川实践新篇章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对标省委“甘肃民族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市委“十大提升工程”“十项走在前列”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巩固提升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成果,聚力打造金川区“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石榴花开艳金川”创建品牌,全力促进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更加深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坚定,各族群众共同富裕成效更加显著,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更加规范,示范典型引领作用更加突出,力争2025年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制定《金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时向省民委、市民宗委报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召开金川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总结会议暨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大会。成立金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加强研究部署,对照职能职责,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2.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月至9月底)。积极参加全省、全市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百场万人”“十场千人”大宣讲活动。创新开展全区第21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高水平、高品质打造一批“7+N进”示范点,培育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征集一批文艺节目、拍摄一部全区创建工作专题片、发布一首民族团结进步主题MV、讲好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征文比赛、培育一批“红石榴”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示范单位)。推进落实“三项计划”,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举办全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对照全国测评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逐项按计划推进落实,组织互观互学活动。召开全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交流推进会。安排专人对创建工作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3.评估验收阶段(2024年9至10月)。各有关部门对照测评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评。邀请市民宗委领导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巩固再提高。市级检查通过后,报请省民委来金调研指导。全面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准备接受国家民委实地评估验收。

4.总结完善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2024年达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和要求,2025年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并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长效机制,总结经验,组织推广。

四、主要任务

(一)聚焦政治引领,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1.突出凝心铸魂。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党委和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纳入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教学主体班次,作为各级党组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的必学内容,落实到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教育格局。结合不同领域和不同群众实际情况,加大理论阐释、政策解读、舆论引导等群众性宣传宣讲教育活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和实践研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各镇、各街道,各部门单位)

2.完善党委领导民族工作体制机制。自觉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把民族工作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巡察监督、政治考察、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严格执行民族领域重大问题请示报告、重大任务跟踪问效、民族工作年度报告等制度,经常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委巡察办)

(二)聚焦文化铸魂,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3.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紧扣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特点需求,深入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石榴籽”工程,建立“精准化”“滴灌式”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完善“融媒体+民族团结”宣传模式,结合“报刊、电视、双微一抖”等媒介,讲好民族团结金川故事,让互联网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最大增量。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常态化组织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下基层“十场千人”大宣讲、“小板凳”“面对面”政策理论宣讲活动,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进“四个与共”“五个认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区教育局、区融媒体中心,各镇、各街道,各部门单位)

4.丰富文化载体形式。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促进各族群众语言相通、人心相融。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广泛开展全民阅读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三角城遗址等古迹保护利用,深度挖掘丝路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资源,推进我区独特的沙井文化保护开发与宣传。组织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百姓大舞台”等文化惠民活动。加强和完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在展陈内容中凸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公共文化设施、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组织创排更多具有中华文化底蕴、体现金川特色、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精品,引领各族群众不断深化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民族情感,进一步增进各族群众对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认同。(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文体旅游局、区“紫金花城”景区管理处,各镇、各街道)

5.加强先进典型培育。积极选树命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争创国家、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对命名期满的示范区、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高规格打造亮点,高水平培育典型,努力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各部门单位)

6.拓展“7+N进”活动。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连队、宗教活动场所等主阵地、主渠道,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景区和公共文化场所、群团和“三新”组织、窗口单位和执法部门有效拓展,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征文演讲、书画摄影、诗歌朗诵等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活动,提升各族群众参与创建的主动性。(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紫金花城”景区管理处、区融媒体中心,各镇、各街道,各部门单位)

(三)聚焦五区建设,着力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7.扎实推进县域经济强区建设。坚持“三新一高”导向,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立足工业主导型和城市服务型发展定位,深入实施“强县域”行动,培育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壮大经济规模,稳妥有序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承载能力和综合实力,推动县域经济总量稳步提升,让全区各民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各相关部门单位)

8.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强工业”行动,立足全区工业发展基础、能源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特征,巩固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强科技创新服务支撑,支持引导企业数字化转型,健全完善“规下转规上”“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培育库,加快构建结构优化、功能完善、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新型工业体系。(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各相关部门单位)

9.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区建设。深入实施“城乡融合发展纵深推进年”行动,巩固现有成果,探索新的突破,一体推进城乡空间、产业、生态、公共服务、文明创建、社会治理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城乡融合型乡村振兴示范区,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始终以高质量发展实绩保障各族群众安居乐业。(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宁远堡镇、双湾镇,各相关部门单位)

10.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补短板项目,启动实施城市排水防涝建设工程,持续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多方联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畅通城市道路交通出行环境,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文明商户、文明楼栋、文明市场、文明窗口等文明“细胞”创建活动,引导各民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局,各镇、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

11.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建立完善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多措并举增加就业,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稳步推进城乡各族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步增长、缩小差距。(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宁远堡镇、双湾镇,各相关部门单位)

(四)聚焦生态文明,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造福各族群众。

12.厚植绿色发展底色。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煤质管控、扬尘治理、清洁能源改造、生活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统筹抓好农业、工业、生活、绿化等领域节水工作,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和防沙治沙行动,稳步实施金川区石羊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全面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坚决守牢生态环保底线,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金川。(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金川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部门单位)

13.营造绿色生活风尚。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加强节能降耗管控,跟进落实“双碳”目标,严格项目节能准入和审查,持续巩固现有清洁取暖成果,持续扩大冬季清洁取暖覆盖面,试点推行居民小区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强化固废规范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利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助力全市建设“无废城市”,使保护生态、节约资源成为各族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金川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部门单位)

(五)聚焦惠民利民,全力提高各族群众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14.持续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扎实推进就业创业示范、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提升群众就业技能,精准对接用工需求,有效拓宽就业渠道。加大根治欠薪力度,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国家最新生育政策,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学前教育,探索推行完整社区建设,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养老服务体系,竭尽全力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一体办好省市列为民实事,接续实施“微小细”民生工程,不断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

15.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五好工程”,持续改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均衡配置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发展。接续实施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提标扩能项目,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改建项目,扎实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争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不断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健康金川建设,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增加群众公共运动资源供给。(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体旅游局)

16.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落实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保障政策,用活用好关爱救助基金,深入开展“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切实帮助解决结对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实际困难,多措并举提升残疾人康复托养和综合服务水平,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开展送温暖、解民忧、献爱心活动,扎实做好各类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全面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持续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健全多层次住房供给体系,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提高各族群众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单位)

(六)聚焦交融嵌入,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17.落实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鼓励在金企业为民族地区毕业生提供更多适配岗位,组织开展各民族外来务工人员技能培训,通过召开招聘会、线上直播带岗、网络宣传等方式,积极吸纳民族地区各族群众来金就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子女入学、医疗救助、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突出问题和合理需求,全方位推动各族群众互嵌融居。(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委统战部、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各街道)

18.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重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各族青少年跨区域、全方位、多样化交流活动为抓手,建立经常性联络沟通机制,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参观考察、座谈交流、“进同龄人家庭”、互动体验、书信微信交友交流等活动。组织我区青少年到其他地区旅游研学,接纳其他地区青少年来我区,感受工业文化和金昌精神,促进各族青少年互相理解尊重、互相欣赏包容、互相学习帮助、开阔眼界增长知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委统战部、团区委)

19.落实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充分利用全区旅游资源,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主题,深入挖掘整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遗址遗迹、体验项目等,打造一批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旅游精品线路景点,通过旅游业带动就业、增加收入、凝聚入心。(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文体旅游局、区“紫金花城”景区管理处,各镇)

20.构建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加强党建引领,不断提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坚持用好“连心促振兴”“连心促治理”1456工作法和基层协商民主议事,推动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广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联谊交流活动,推动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成美满姻缘,营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和谐共融的社会生活氛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镇、各街道)

(七)聚焦依法保障,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1.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畅通各族群众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渠道,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清真食品联合执法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坚决杜绝“清真”概念泛化。(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区信访局、区司法局)

22.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健全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地和输入地沟通协作机制,实现双向服务、双向管理,及时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突出问题和合理需求。加强信息交流,不定期对民族关系、社会稳定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提高信息共享和联动预警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各镇、各街道)

23.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坚决反对选择性执法和歧视性做法。积极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优先发展教育、扩大再就业、发展增收产业、完善公共保障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公共文化设施等民生方面的困难和诉求。严格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培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少数民族干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医保局,各镇、各街道)

(八)聚焦和谐稳定,有效防范民族领域风险隐患。

24.强化社会治理。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有效整合社会治理资源,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平安金川建设,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非法金融等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提升城市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各街道)

25.强化舆论引导。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体系,全面提升安全应急能力。坚持法治原则,依法处理民族领域各类矛盾纠纷,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依法严厉打击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歧视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在网络空间形成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正能量、好声音。(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区司法局、区融媒体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创建工作由金川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宣传、统战部门共同负责。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责任,落实主要领导抓创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的直接责任,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研究部署,建立常态化的创建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需要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整合资源、定期协商、加强沟通,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宣传部门要开展全方位的正面舆论引导,切实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财政部门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在资金分配、力量投入等方面,给予创建单位更多倾斜和支持。其他部门要结合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工作,激发调动全社会力量推进创建工作。

(三)强化考核评价。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党委政府监督检查范围的重点事项,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检查剖析的重要方面,纳入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统一部署,一体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做到责任清晰、分工明确,切实对照创建工作测评体系,抓实抓细创建考评各项工作,推动创建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确保创建实效。

(四)强化监督检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指导、督查、检查创建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担当不作为、影响全区创建进程的单位、个人严肃问责。

(五)强化宣传发动。在各类媒体上开辟创建工作专栏,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推介宣传创建工作动态、先进经验及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要把群众满意度测评列入示范区考核内容,请群众“阅卷”、让群众“打分”,激发各族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