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1/2024-00011 主题分类 区委文件
发文字号 区委办发〔2024〕5号 制发机构
有效性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17
标        题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办公室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川区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办公室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川区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办公室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川区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金川区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办公室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金川区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问题整改,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和支撑全区经济社会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24〕1号)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23—2025年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23〕9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目标,以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为抓手,以健全节水激励机制为动力,细化实化节水控水举措,开展全行业、全过程深度节水控水,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金川实践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节水优先、量水而行。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合理规划城、地、人、产、绿的规模、结构、布局,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使节水成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

2.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针对节水意识不强、节水措施不力、用水结构不优、节水动力不足、水价水权改革不深入等问题,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补齐短板弱项。聚焦地下水超采,瞄准农业灌溉、生态林业灌溉等领域,组织实施节水行动,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全区水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状况,分行业探索实施不同类型的节水方式,加快完善节水基础设施建设,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

4.坚持政策引导、两手发力。健全节水政策制度体系,强化约束与激励措施,积极借鉴、大胆探索一批节水新模式,增强节水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节水服务市场。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89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位下降趋势缓解,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5%、12%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2800万立方米,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4%以上,城乡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全社会节水、惜水、爱水意识进一步增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到2030年,全区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国家管控指标范围内,地下水超采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节水制度体系、定额管理体系和用水权交易体系,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节水型社会全面建成。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一)严格用水总量管控。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健全镇级行政区域和灌区、工业园区、甘肃农垦金昌农场、金川集团公司等主要用水户的用水总量强度控制指标体系,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强化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加强对规模以上单位用水总量指标的控制,实现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林草局、区城区绿化管理所、区“紫金花城”景区管理处、区房管所、宁远堡镇、双湾镇、区惠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水务分公司、甘肃农垦金昌农场)

(二)坚持用水强度管控。统筹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源,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在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载体建设、考核监督等方面加强定额约束。开展超定额用水核查行动,督促超用水定额单位采取节水措施,限期整改达标。工业用水领域率先开展水效对标达标,加强农业、生态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效率管理。加快推进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问题整改,加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力度,逐步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充分发挥区级地下水监测平台作用,实现与国家和省级平台的共享,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严格水功能区达标管理,明确区控断面水质目标,严守水环境质量底线。(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金川分局、宁远堡镇、双湾镇、区惠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水务分公司、甘肃农垦金昌农场)

(三)强化用水全程监管。对工业、农业、能源等涉水专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重大产业布局和各类园区规划,以及涉及大规模用水或者实施后对水资源水生态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规划,全面开展水资源论证。需要申请取水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作为审批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核)同意的,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取水许可申请,项目审批(核)部门不予审批或核准项目。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动态监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水资源用途。严格落实节水评价和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强化计划用水管理,严格用水统计,积极推进用水审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林草局、区审计局)

(四)严格取水监测计量。强化依规取水、计量取水监管,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项目和资金支持,实施机井在线计量智能化提升改造,对老旧计量设施进行更新,全面提升地下水取水监管能力。加快推进非农业取水口计量全覆盖,对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取水口,全部实现在线计量并接入全国取用水管理平台。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核定信息并同步上传至甘肃省智慧水资源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惠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水务分公司)

三、开展重点领域深度节水控水

(一)全面促进农业农村节水增效

1.加快农业用水压减。坚持以水定地,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和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结合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合理确定农业用水规模和轮作休耕面积,严格落实农作物灌溉定额,强化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采取工程农艺节水、结构调整节水、轮作休耕节水、水源置换节水等措施,科学有序系统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降低区域地下水开采强度,加快压减超采水量,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宁远堡镇、双湾镇、区惠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水务分公司、甘肃农垦金昌农场)

2.推进节水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百塘千渠”水系水网连通工程,大力实施农田水利工程补短板、农田高效节水灌溉补短板、地下水超采治理水源置换等项目,构建渠系相通、水域串连、循环利用、高效节约的农田水利灌溉体系。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土地零碎化整治,全面推广玉米窄膜宽窄行膜下滴灌、小麦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2025年全区农业高效节水实现全覆盖。健全完善骨干渠系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管护运行机制,落实管护主体责任,保持工程设施持续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宁远堡镇、双湾镇、区惠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水务分公司、甘肃农垦金昌农场)

3.优化调整种植结构。坚持以水定产,科学合理调整种植结构,积极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压减高耗水低效益作物种植面积,扩大低耗水高效益作物种植。按照“长短结合、高低搭配”原则,大力推行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配额种植模式,降低农作物亩均耗水量。每年公布鼓励类和限制类农作物种植名录,高耗水作物实行备案种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宁远堡镇、双湾镇、区水务局、区惠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水务分公司、甘肃农垦金昌农场)

4.提升农村节水效能。结合实施新型城镇化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鼓励农村居民使用节水器具。实施规模化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全面推行“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干清粪”“尿泡粪”等养殖节水技术,支持养殖场(户)推广粪肥田间二次发酵技术,建设液体粪污(沼液)田间贮存池和粪污还田管网等设施,实现粪肥还田利用,达到节水增效目的。(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宁远堡镇、双湾镇、区惠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水务分公司)

(二)深入实施工业节水减排

5.实施工业节水改造。有序开展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用水绩效评价和水效对标行动,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引导园区对现有工业企业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推动工业企业应用高效冷却、无水清洗、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金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6.加强工业用水监管。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纳入重点用水户监管范围。督促重点用水企业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班组节水指标,开展内部节水评价。工业生产的设备冷却水、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等,应当循环使用或者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实施重点用水企业和园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2025年规上企业全部建成市级以上节水型企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金川分局、区水务局)

(三)大力开展城镇节水降损

7.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大力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完善检漏制度,实施管网改造、分区计量、压力调控、智能化建设等,市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生活节水器具的安装使用,新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新建居民小区鼓励优先使用节水器具。推进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分行业领域选取节水标杆,推广经验做法,示范引领全社会节水。到2025年,全区节水型机关事业单位建成比例不低于70%,节水型中小学建成比例不低于4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比例不低于20%,城区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水务局、区房管所、各街道)

8.强化高耗水服务业节水。严格用水定额管理,鼓励洗车、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全面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推动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行业实施节水型器具和设备改造,逐步淘汰耗水量高的用水器具和设备,提升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效率。(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

(四)坚持生态景观量水而行

9.科学规划生态用水。坚持以水定绿,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以雨养、节水为导向,根据不同区域水土资源条件,因地制宜推广选用节水耐旱植被,选育适合金川区条件的花种、树种、草种并推广栽植。优化防沙治沙模式,推动形成乔灌草结合的立体生态修复模式,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区林草局、区水务局、区城区绿化管理所、区“紫金花城”景区管理处、宁远堡镇、双湾镇)

10.合理配置绿化用水。分区域开展绿化浇灌系统节水诊断,对绿化灌溉模式进行精准优化,城镇绿化、防护林建设、城镇环卫全面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建立科学的生态绿化用水制度,普及智能化灌溉管理,实现精细化管理。根据降水条件、种植品种、土壤成分的不同,分类制定灌溉计划,实现有序浇灌。(责任单位:区林草局、区水务局、区城区绿化管理所、区“紫金花城”景区管理处、区环卫局、宁远堡镇、双湾镇)

11.严格控制景观用水。严禁脱离实际建设人工湖、人造水景观,限制扩大景观和娱乐场地的水域面积。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的景观用水禁止使用地下水,限制使用自来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补充景观用水。(责任单位:区城区绿化管理所、区“紫金花城”景区管理处、区林草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宁远堡镇、双湾镇)

(五)持续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

12.加强再生水开发利用。强制推动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在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非常规水的利用,逐步提高利用比例,具备非常规水使用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深挖再生水利用潜力,坚持以需定供、分质用水、就近利用,推进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国土绿化、生态补水等。(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林草局、区水务局、区城区绿化管理所、区“紫金花城”景区管理处、宁远堡镇、双湾镇)

13.加强雨水集蓄利用。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提升雨水资源涵养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在城市公园、绿地、建筑、道路广场等新改扩建过程中推广透水铺装。积极推广节水型单位的雨水集蓄使用经验,合理建设屋顶雨水收集、地下调蓄池等设施,减少雨水地表径流外排。农村地区结合地形地貌建设水池、水窖和坑塘等设施集蓄雨水,用于农业灌溉、种养业用水等。(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区工信局、区林草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城区绿化管理所、区“紫金花城”景区管理处、宁远堡镇、双湾镇)

四、强化制度政策推动

(一)全面深化水价改革。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着力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抓紧开展地下水水价调整工作,构建与我区水资源严重稀缺相匹配的水价机制,制定有利于促节水、调结构的分类水价、分档水价制度,建立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并严格落实。完善节水激励政策措施,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镇、各街道)

(二)推进水权市场化交易。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和水权交易管理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水权分配、交易和监管制度,将农业确权水量科学合理分配到镇、村和用水户。探索行业间、用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鼓励取用水户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等措施节约用水,节约的水量可以进行有偿转让。(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

(三)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引导在公共机构、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在推广节水效益分享型、节水效果保证型、用水费用托管型等模式基础上,鼓励节水服务企业与用水户创新发展合同节水管理商业模式。采用合同节水管理实施的节水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对全区节水工作负总责,结合用水实际,进一步强化统筹、细化措施,建立完善目标责任落实机制。水务、发展改革、工信、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抓好节水控水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区直相关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采用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等方式,规范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节水合作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

(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国情水情教育,将水情教育和节水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内容,提高学生、各级领导干部节水意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线上+线下”“传统+新兴”等多种形式开展节水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节水意识。

(四)强化监督约束。严格水资源节约主要指标的考核,因地制宜确定节水任务措施。建立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纪律监督、审计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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