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1/2024-00012 主题分类 区委文件
发文字号 区委办发〔2024〕6号 制发机构
有效性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17
标        题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办公室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川区“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办公室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川区“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办公室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川区“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金川区“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办公室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金川区“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坚持“规划统领、示范带动,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遵循规律、有序推进,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生态优先,绿色环保”的原则,立足金川区人文自然环境以及区域发展实际,突出集聚提升、特色保护、城郊融合3类村庄,尊重村民意愿,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建设管理,着力打造村美院净乡风好、业兴民富集体强的“和美乡村”,进一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久久为功、循序渐进,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创建目标

坚持分层分类创建,聚焦“五区目标”重点任务,以省市级乡村建设示范村为重点,好中选优,精致打造、深化提升,将全区27个行政村划分为“和美乡村”精品村(省级)、示范村(市级)、美丽村(区级)3个等次,由低到高推进创建,成熟一个、推荐一个、认定一个、授牌一个。力争三年内全区27个行政村全部创建为“和美乡村”,其中省级6个、市级12个、区级9个,通过示范创建,切实打造一批实力乡村、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善治乡村、幸福乡村、活力乡村,成为引领区域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典范。

三、分级创建

(一)分层级打造

1.省级“和美乡村”。重点从已创建的国家和省级美丽宜居村庄、乡村治理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乡村建设示范村、美丽乡村、乡村旅游示范村中择优创建提升,打造不同类型特色的“和美乡村”,全面达到村庄美、产业兴、治理好、乡风和、百姓富、集体强的标准。

2.市级、区级“和美乡村”。重点从已创建的省级和市级乡村建设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村、民主法治等示范村中推荐确定,与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同步进行,基本达到村庄美、产业兴、治理好、乡风和、百姓富、集体强的标准,为省级“和美乡村”创建奠定基础。

(二)分类别创建

1.集聚提升类。与周边乡村一体化发展,在原有基础上有序改造提升,促进村民集中居住和村庄连片建设,走综合型、工贸型、旅游型、农贸型、交通枢纽型的发展路子,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城郊融合类。发挥区位优势,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注意保留乡村风貌,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的作用,打造城镇后花园。

3.特色保护类。统筹好保护、利用和发展的关系,保护村庄传统格局、风貌、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

四、创建内容及标准

省、市、区各层级示范村对标《甘肃省“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标准(2023-2035年)》,逐项补齐短板,力争达标提标。

1.村庄美。聚焦“生态环境宜居”目标,村庄规划科学,地域特色鲜明,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规范,村民对村庄规划知晓率、参与度达到90%以上。顺应地形地貌,地域特色鲜明,自然生态和谐,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道路、饮水、供电、路灯、取暖、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完善并往户延伸,村级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功能达标、服务达标。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均衡配置、体系健全,村民享受公共服务可及性、便利性高。人居环境全面提升,院、墙、暖、厨、厕、圈得到加快改造提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完善,美丽庭院创建比率达到30%以上。农房安全,房屋风貌协调,路边、屋边、水边、田边得到有效整治,亮化、美化、绿化持续推进,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文物古迹、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得到有效保护,民俗风情、历史文脉得到传承弘扬。

2.产业兴。聚焦“特色产业富强”目标,有效释放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人力资源,挖掘“土”的资源,放大“特”的优势,提高“产”的效能,强龙头、补链条、树品牌,做大做强高品质菜草畜全产业链。扎实推进链主企业带镇、龙头企业带村行动,村企联建共赢、沟通对接机制健全稳定,村内营商环境良好,企业带村带户成效明显。因村制宜发展庭院经济、小微产业、乡村旅游、农业生产加工等产业,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游则游,村域产业特色鲜明。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广节水型种植、规模化养殖,产业布局合理,绿色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成效明显,乡村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服务体系较为健全。

3.治理好。聚焦“实现善治乡村”目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广泛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环境整治责任落实到位。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务实有效,“1456”工作法成熟运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设置规范、运行有序,村民自治活跃,矛盾纠纷化解及时,没有发生恶性案件。持续推广道德红黑榜、文明积分光荣榜、“善行义举登记簿”等有效做法,持续性开展“孝善基金”“德润生日会”“婆媳互夸”等文明实践品牌活动,“好媳妇先锋队”“夕阳红”等特色志愿者队伍持续壮大,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务村政廉洁,群众权益保护到位,安全保障有力。

4.乡风和。聚焦“乡风民风和谐”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村规民约有效有力,村民知晓率高、认可度高。厚葬薄养、奢侈浪费、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持续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活跃。积极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示范效应明显。民风淳朴积极向上,群众文化生活丰富。

5.百姓富。聚焦“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村域主导产业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实现农户发展产业全覆盖,持续增加经营性收入。积极引导富余劳动力到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务工,村民就近就地就业增多,持续增加工资性收入。引导村民以土地、现金、闲置农房作价入股,共同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持续增加财产性收入。积极培育乡村工匠和乡村“明白人”“带头人”,提升村民综合素质。搭建干事创业平台,积极引导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民工、能人到村返村就业创业。加强对留守老人和孤儿、残疾人的救助帮扶,特殊困难群体得到关爱保护。

6.集体强。聚焦“村集体发展强”目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充分,村“两委”班子强、作风实、有威信,村民对村“两委”满意度高。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发挥充分、运营规范,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收入和村庄共同富裕水平处于本地区领先地位。积极探索成立工程队、劳务公司、生产服务组织等村办经营主体,多渠道增加村集体收入、创造就业岗位。村内经营主体以股份合作、保底分红、就业带动等方式,与村民共同分享收益,共富形式多样。

五、创建程序和运作模式

(一)创建程序。“和美乡村”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创建,按照以下程序评选。

1.申报创建。以镇为单位,选择具备一定基础的乡村,对照创建内容查漏补缺、改造提升,筛选确定省、市、区层级“和美乡村”,由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申报,每年11月底前提交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备案。

2.审核推荐。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申报名单进行筛选核查,择优推荐省级和市级“和美乡村”,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区级“和美乡村”创建名单。

3.评审验收。省级和市级“和美乡村”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进行评审验收,每年第四季度前对达到“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标准的村进行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区级“和美乡村”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各镇申报名单进行评审验收,提出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

4.命名奖励。省级和市级层面按有关程序进行命名奖励,区级层面建议名单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委、区政府进行授牌命名。对获得“和美乡村”称号的行政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一次性安排创建补助资金,成功创建为省级“和美乡村”的,除省市奖补资金外,区级安排100万元;成功创建为市级“和美乡村”的,除市级奖补资金外,区级安排50万元;区级“和美乡村”只授牌、不奖补,作为创建省级、市级“和美乡村”的资格条件。

(二)运作模式。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采取“综合营建”模式联动推进。政府负责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引导服务,各部门要协同发力,在政策支持、规划编制、基础设施配套、资源要素保障、特色产业培育、文化内涵挖掘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各镇对照创建方案,确定时间表、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推动落实。突出村民主体地位,引导村民参与“和美乡村”相关项目的实施维护和长效管理,确保创建质量。

六、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区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创建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部署推进“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各镇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的要求,编制具体“和美乡村”创建方案,明确建设内容,编制实施项目,整合各类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全力推进示范创建。各镇2024年度“和美乡村”创建方案要于本方案下发后15日内制定,2025年“和美乡村”创建方案要于2024年12月底完成,由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联合上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各镇要充分利用有效的建设期,围绕建设内容、实施项目,扎实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提升、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三)验收评定。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和美乡村”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评定,验收达标后按程序进行命名奖励。按照创建层次分级分类验收,各镇对省、市、区层级创建村进行初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省、市层级创建村进行复验、对区级创建村进行验收。实施项目按照资金来源和用途,由相关行业部门进行项目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和美乡村”创建行动,成立由区委分管同志任召集人、区政府分管同志任副召集人的“和美乡村”创建行动联席会议,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调动各类资源,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分工协作、合力推进,按照职责任务清单(附件2)指导督促各镇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各镇要切实担起责任,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发挥各方力量,吸引社会各界参与创建。

(二)强化政策保障。“和美乡村”建设资金以项目资金、财政资金、农民自筹、社会资本、金融贷款等多元化方式投入。成立项目编制领导小组(附件1),谋划编制符合政策导向的乡村建设项目,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策支持,将“和美乡村”创建作为政府支持的重点领域,项目、资金等优势资源要向创建村倾斜。强化用地保障,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通过入股、联营方式兴办符合规划的乡村企业。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可探索异地置换、挂牌转让、入市交易、租赁等方式,通过招商引资形式引进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商业性开发。

(三)加大资金支持。区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奖补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引导金融机构设计金融产品,优先配置信贷资源,放宽准入条件,加大信贷支持,鼓励采取基金、债券等新型融资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和美乡村”创建行动。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综合运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强化典型引领,发挥示范带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强化督导考核。将“和美乡村”创建行动纳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确保“和美乡村”创建工作月月有进展、季季有突破、年底大提升。区委区政府督查考核办要定期调度、通报进展,对工作滞后的镇、村要及时跟踪问效,对不作为、不担当的村干部要依规依纪问责。

(六)实行动态管理。对获得“和美乡村”称号的乡村实行动态监测,对出现集体经济发展滞后、联农带富效果不显,基础设施重建轻管、损毁严重,公共服务水平不高、体验较差,村“两委”及班子成员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村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称号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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