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和《金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要求,编制《金川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金川区科学技术局职能、内设机构;
2.金川区科学技术局领导的个人简历,工作分工;
3.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4.本单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工作动态信息;
5.本单位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6.本单位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7.技术合同认证登记办理程序;
8.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办理程序;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将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同时结合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
公开政府信息的网站网址为:www.jinchuan.gov.cn
政府信息主动分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金川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川区统办2号楼313室
办公时间:9: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935—8213969
传真号码:0935—8213969
通信地址:金川区统办2号楼
邮政编码:737100
电子邮箱:jcqkjj@126.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区科技局办公室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金川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inch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方式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金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3.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申请表》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的,经局领导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的成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