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SCA/2020-06792 | 生成日期: | 2020-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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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金区政办发〔2020〕80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区政府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金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我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恒山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冉生鹏 副区长
成 员:王维鸿 区镍都开拓者纪念馆馆长、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杨爱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华雄 宁远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鲁永剑 双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潘存生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常青华 区科技局局长
张默俊 区工信局局长
陈国裕 区财政局局长
黄积宏 市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局长
许学文 市生态环境局金川分局负责人
何玉军 区水务局局长
苏子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恒元 区商务局局长
刘俊三 区审计局局长
赵 宾 区林草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发展改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金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衔接。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与省、市发改部门对接项目;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完成项目建设。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金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的整体谋划及实施。
区财政局: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户核算和财政报账制,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市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负责金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土地及规划选址相关手续。
市生态环境局金川分局:负责对项目进行环境评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区审计局:负责金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资金审计工作。
其他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全力做好金川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相关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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