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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版)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金川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13505
传真号码:0935-8213505
通讯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
邮政编码:737100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区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区政府及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镇、各街道。公开范围为《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内容
金川区人民政府和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组织机构:区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区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及分工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其他主动公开的文件;
3.政务动态:区政府会议和区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活动信息;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财政预决算:财政预算、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预算调整公告;
7.政府工作报告;
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2.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13.其他:人事信息包括招聘信息、公务员招考、干部任免,应急管理信息包括预警公告、应急预案、通知公告,政务服务信息包括业务办理、办件进度查询,行政收费,处罚标准,政府采购等。
(三)公开形式
1.金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chuan.gov.cn/和“金川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政府新闻发布会;
3.区社保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社保大厅
开放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35071
4.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地址:金昌市天津路91号
开放时间:8:30-18:00(周二至周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13830563930
5.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天津路与昆明路西北角
开放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312103
6.其他方式
通过其他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川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川区人民政府或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川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申请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13505
2.邮政申请
收件人: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申请
传真号码:0935-8213505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互联网方式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金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不予公开
区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各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各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六)存档
1.存档内容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相关资料要以档案形式进行存档。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登记回执书;补正告知书;办理单;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答复书;邮寄单据及相关签收单据。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人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保存。对于电子版资料应打印留存。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区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川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13505
传真号码:0935-8213505
通信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川区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近日,金川区通过“调解+执行”全流程高效衔接,成功化解一起涉农企业供用水合同纠纷,生动体现了司法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2023年年初,某种植合作社承租了某农业公司位于永昌县的100公顷土地种植娃娃菜,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20万元水费。在出具欠条并支付3万元后,剩余17万元成了双方难以化解的“疙瘩”,多次协商未果后,原告公司无奈提起诉讼。
“一判了之”并非最优解,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发现,双方都是本地涉农企业,且存在长期合作基础,于是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了调解上。通过多次耐心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次性付清欠款的调解协议。调解成功却非终点,当被告方再次未按约履行时,司法程序迅速转入执行轨道。执行干警立即启动“绿色通道”,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精准锁定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在立案后第三天,就将17万元案款全部扣划并发放至申请执行人账户,实现了权益兑现的“加速度”。
这起案件通过“调解+执行”紧密衔接,不仅快速实现了债权清偿,降低了企业解纷成本,还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维护了双方可持续的合作关系,是金川区主动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金川区持续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执行职能,围绕市场主体关切,推出了一系列精准务实、高效便企的司法服务举措,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保驾护航。在纠纷化解环节,金川区坚持“调解优先、实质化解”的原则,对事实清晰、争议较小的案件,积极引导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努力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修复合作关系。在执行环节,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压缩周期、提升效率,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行为,全力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形成“前端调解防增量、后端执行提质效”的工作闭环。
政务服务是优化营商环境“第一窗口”,更是治理能力的“试金石”。今年以来,金川区紧扣“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主线,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坚持以制度创新为引领、流程再造为核心、数字赋能为支撑,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奋力书写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双提升的“金川答卷”。
锚定“集成化”方向 破解壁垒强根基
“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核心在于打破政务服务“各自为战”的碎片化壁垒,推动从“单事项办理”向“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转变。金川区以“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举措为核心导向,精准锚定“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政务服务效能再提升”目标,系统推进改革落地。
一方面,紧跟国家和省市部署,有序印发两批2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完成11个事项实施方案编制审核,上线主题服务39个,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在区政务服务大厅线上线下同步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专栏),实现高频事项“一窗受理、集成办理”。同时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通道,深化“本级材料免提交、电子证照代实体”改革,让企业群众切实感受改革成效。通过系列改革举措,相关事项平均减少申报材料51.5%、压缩办理时限47.2%、精简审批环节75%,“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成为常态,政务服务效能实现质的飞跃。
深耕“三维度”举措 精准发力提质效
改革落地,关键在细节,核心在执行。金川区聚焦“宣传引导、部门联动、集成服务”三个维度,系统推进改革走深走实。
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矩阵,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事项展示区、电子屏滚动播放办事指南,依托“甘快办”APP、政务服务网金川子站等平台精准解读政策要点。针对企业开办、项目审批等高频涉企事项,通过“企业家座谈会”“营商环境监督员”等机制靶向推送,提升政策知晓率与办事指引度,确保改革红利精准覆盖、有效触达。
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组织牵头部门与责任单位召开联席会议6次,集中破解事项要素整合、数据共享等堵点难点。联合区发展改革局印发《金川区产业投资项目帮代办事项清单》及专员名单,明确涵盖项目备案、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20余项涉企帮办代办事项,组建由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帮办代办专员库,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通过案例教学、实操演练、业务比武等,全面提升窗口人员服务能力,确保改革执行标准统一、落实有力。
围绕企业群众实际需求,优化大厅功能布局,设置综合受理窗口与咨询引导台,夯实专业帮办代办队伍,提供全流程精细化协助服务。严格落实“好差评”机制,完善“评价—整改—反馈—监督”闭环体系,引导企业群众主动参与评价,形成“进门有引导、办事有辅导、全程有帮办、进度可查询、服务可评价、结果有反馈”的完整服务链,让办事更省心、更舒心、更暖心。
聚焦“多元化”服务 释放红利惠企民
金川区立足企业群众多样化需求,创新服务机制,延伸服务触角,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快办、易办”转型升级,让改革成果真正惠及于民、服务于企。
聚焦群众办事时间差、距离远等现实问题,创新推出“五办”便民服务组合拳。“预约办”,以“服务无死角、办事不断档”为目标,实现错峰办理、精准服务;“错峰办”,动态调配资源,应对业务高峰,提升办理效率;“延时办”,对下班未办结事项提供延续服务,做到“当日事、当日毕”;“上门办”,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及重点企业,组建服务专班主动上门,推动“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变;“节假日办”,打破时间限制,满足企业群众非工作时间办事需求,确保服务“不打烊”。
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关键环节,精准施策、系统发力。企业开办提质效。整合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资源,推行“智能化指引+自主申报”服务模式,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通过率超95%,全程网办率稳定保持100%,平均办理时长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实现“一网通办、一日办结”。
项目审批优服务。深化产业投资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创新“代办制+容缺受理制+专员制”,由专员提供从立项到投产的“全流程管家”服务,政府与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分别压减至59个、31个工作日。截至目前,累计服务企业备案类项目194项、总投资147.64亿元,有力推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以实际行动彰显服务效能。
一方面,全面推行“一把手走流程”机制,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阵地全覆盖,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办事群众身份沉浸式体验业务流程,通过“亲身体验+现场办公”精准破解办事堵点。如在服务上海悠纯乳制品公司建厂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主动靠前指导,为企业避免潜在损失。目前,累计办结民生诉求175件。
另一方面,持续深化“市域通办”改革,梳理发布104项通办事项清单,在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立17个专窗,创新推行“线上专区+线下专窗+帮办代办”服务模式,实现跨区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永昌县居民在金川区2天内办结残疾人证换领、双湾镇村民当日拿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典型案例,充分彰显改革成效。截至10月底,累计办理通办业务1.53万件,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
从“一事跑多窗”到“一窗办多事”,从“企业上门”到“服务上门”,金川区以“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为切口,以产业投资项目帮办代办为重要抓手,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力。
今后,金川区将继续紧跟国家和省市部署,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强化数据共享、优化服务机制,努力打造更具辨识度的政务服务品牌,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锚定“西部领先、全国靠前”总目标,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为抓手,以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满意度为导向,一体推进,系统集成,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呈现“指标提速与改革创新交相发力、整体进位与多点突破全域优化”的积极态势,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对标“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重点任务,紧扣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需求,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十大专项提升行动。省营商环境建设局把牢牵头抓总职责,组织相关部门配套制定10大专项提升行动方案,细化确定34个方面77条落实举措,健全完善月研判、季监测、年评价工作机制,形成“全省一盘棋”推进工作格局。
市场化改革纵深实施,打造包容普惠新高地。上半年,我省出台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若干措施,集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梳理政策文件4491件,清理废止涉企政策125件。纵深推进“标准地”改革,全省出让工业项目用地17宗。截至6月末,“甘肃信易贷・陇信通”平台共计认证经营主体64.39万家,累计放款4330亿元。
法治化保障规范有力,营造公平透明新预期。上半年,我省全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月系列活动,加大破产案件简案快审力度,推行“活查封”等柔性执行措施,依法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法治化营商环境“一键举报”平台累计受理问题线索760余条、办结730条,有效办结率96%。
国际化水平稳步推进,拓展开放合作新空间。上半年,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不断拓展,通关时间压缩超80%。出台鼓励外商投资政策措施,简化外资企业设立和变更手续。甘肃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3家,实际利用外资3656万美元。
便利化服务智慧暖心,提升政务服务新质效。上半年,我省加快“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实施,12件“一件事”上线,占比达85.7%,位居全国省级政府前列。全省12345热线按时办结率98.6%,涉企诉求办理满意率99.6%。
十大攻坚行动成效显著,激发企业发展新活力。上半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聚焦十大专项提升行动,推动营商环境短板弱项加速转化为企业发展新动能。公平竞争行动推动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比例达到89.31%,不见面开标率达100%。政务诚信行动推动解决政府部门未及时履约账款2.87亿元。服务保障行动推动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37.15%;开展“双千行动”“千企调研纾困”行动解决涉企问题489个;“零工进园·护航项目”专项行动提供各类零工服务近66万人次。规范执法行动部署定西等地试点“扫码入企”改革,同步建立省市县三级营商环境部门助企直通车。减负降本行动落实减税降费43.2亿元,涉企乱收费得到有效遏制。金融信贷行动创新金融服务,截至6月末我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14%。数智赋能行动推动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在“甘快办”移动端可办占比提升至45%。安商助商行动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开展“我在现场”专项活动2649场次,收集问题线索1811个,解决问题1720个,解决率达95%。
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推动我省招商引资实现较大突破。上半年,全省共实施省外招商引资项目4131个,到位资金4521.1亿元,同比增长37.2%。
024年,甘肃省金昌市累计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407项,538家工业制造业企业自我声明公开1307项标准,位居全省第二;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和省级优势企业各1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5.53件,位居全省第二。
全市登记注册各类经营主体5.72万户,增长3.6%;新增各类经营主体0.76万户,呈现“三产主导、新兴行业突出”特点;民营企业总量达13973户,同比增长37%,批发零售业4411户、建筑业1910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586户,三大行业占全市民营企业总量的56.6%;各金融机构累计投放“2+4”现代化产业体系贷款548.91亿元,惠及企业502户……
一组组跃动的数字,折射着金昌市经济蓬勃发展之势。
在纵深推动“五城”建设中,金昌市深入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动民营经济贡献全市23%税收,GDP增速连续12季度领跑全省,民营经济呈现出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政企合力培育民营经济发展生态圈
在国芳广场,人流涌动,各种美食琳琅满目;在大街小巷,特色美食引人驻足,民营经济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经济的稳健发展以及政策效能的持续释放,奏响了发展强音。
金昌市先后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要点、“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及时清理、修订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以衔接配套、系统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落实领导干部包抓联企业制度,全市共有7109名干部包抓联10783家企业,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助企纾困解难。认真落实政企沟通交流联席会议制度,采取企业“出题”、政府“答卷”和主动出击的办法,开展政企沟通交流活动、深入一线调研等方式,及时收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要求,及时将企业难题分解下达至相关部门单位,“一企一策”予以限期办理,确保企业反映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并答复企业,做到措施准、责任明,接地气、见实效。
通过实施金融“四大工程”,积极发挥政府部门桥梁作用,加强“政银企担”合作交流,制定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金融支持强工业行动助力金昌市打造全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深化政银企对接活动,银企签约金额119.03亿元。深入推动“金融助力新型工业化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以“2+4”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民营经济为重点,全方位加强金融支持。
充分发挥企业应急周转金的风险缓释作用,先后与中国银行等5家金融机构签订了《金昌市市级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合作协议》。积极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深入开展,支持重点群体创业,为全市银行金融机构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79.72万元,为金昌市国有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入创业担保基金和创业担保风险补偿金共计685.70万元。
服务高效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
向“新”而行的答卷上,人才、创新、服务是最鲜明的关键词。
金昌市围绕民营经济发展和现实需求,统筹整合创新资源,打造支撑有力的科技创新平台。甘肃亿镍集团新能源电池产业研究院实现民营经济“零突破”,创建省级动力电池技术创新中心;甘肃德通国钛实验室同步建成企业技术研发平台;金昌市农丰种业有限公司联合省内外15家高校院所及产业链企业组建“金昌市现代玉米种子产业创新联合体”。2024年,新认定市级创新平台7家、新培育市级引智基地1家。
通过建立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发展体系,实施科技企业倍增计划,运用科技创新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举措,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持续开展科技创新型企业认定跟踪一对一辅导,推荐29家民营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6家民营企业成功认定为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甘肃金川优洛斯公司“燃气轮机用镍基高温合金核心动力部件开发和工业示范”、甘肃德通国钛公司“低氧低氮海绵钛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等17个项目获批申报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金昌蜂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成七甲基二硅氮烷节能环保工艺研究”、甘肃金拓锂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高能量密度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优化制备及其储锂机制研究”等21个项目获得市级科技计划立项。优化提升金昌科技大市场和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功能作用,与兰州科技大市场、兰大科技园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已在线发布仪器设备318台、技术成果1617项、技术专家820人。
不断优化审批服务,紧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减环节、减流程、减时间、促集成,大力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市县区321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压减率达41.14%。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分项制定“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方案,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金昌子站、“甘快办”APP上线“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创新优化服务方式,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立政务公开专区,组织开展“领导接听日”和“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解难题”沉浸式体验活动,积极推进告知承诺制、错峰办、延时办、预约办、上门办等服务,大力推行“即来即办”“一次办好”“错时服务”。
深化综窗改革,着力优化调整市、县(区)和经开区政务大厅综合服务功能,按照无差别、分领域两种模式,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专业服务窗口,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积极完善企业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政务服务网站首页设置专门投诉通道,12345热线全面推行“接诉即办、一号对外”,建立完善投诉、处置、回应机制,开通“陇商通”一键服务专席,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政策咨询、办事指引、投诉举报等服务,高效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法治保障护航民营企业行稳致远
法治是保障民企权益的坚强后盾。
金昌市制定印发《金昌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市563件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进一步健全“两轻一免”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调整完善本行业、本领域“两轻一免”清单,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2024年度共办理“两轻一免”清单案件53639件。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活动规范清理,汇总16家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上报涉企行政检查活动清理规范情况,对涉企行政检查活动进行了全面摸底与清理。经审查,11家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上报涉企行政检查活动共计45项,拟保留45项。
通过强化市场准入政策平等落实,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成立金昌市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联合工作组,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再突破、再创新、再升级、再审查第三方评估,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金昌市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财产权,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引》,从立、审、执各方面优化涉企诉讼服务,开通涉企案件快调、快审、快裁“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行“互联网+”工作模式,最大程度方便企业诉讼,有效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坚持以服务民营经济需求为导向,金昌市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建成各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36个,围绕涉民营企业的合同纠纷、生产经营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消费纠纷等开展重点排查化解。将涉企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坚持日常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涉及合同、企业用工、拖欠工资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对影响营商环境的风险隐患,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提前介入,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定分止争。
民营经济是金昌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从“单点突破”到“系统重构”,金昌以改革破题、以服务护航,以更优生态支持企业敢干、敢投、敢创新,在这片改革热土上,政企同心书写的新篇章正徐徐展开。(金昌市融媒体中心供稿)
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其就业创业工作牵动千家万户。《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随着高校毕业生规模持续增长,促进人才供需精准对接,成为当前就业工作的关键。今年以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施策,持续拓宽就业渠道,加快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2025届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政策扩岗,全力以赴挖潜就业渠道。
4月,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社会保障等政策,多措并举激发经营主体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积极性。支持地方推出增量政策举措。
政策引导下,浙江推出重点行业就业补贴,如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可在3年内每年申领1万元的就业岗位补贴等;贵州依托重点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力争创造就业岗位4万个;北京市昌平区制定实施重点产业企业规模招用补贴。
——强化对接,千方百计提升招聘实效。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双向发力。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行动”,主动对接经济大省和地方“两重”“两新”建设,挖掘就业岗位。持续推动二级学院以学科专业点为单位精准访企拓岗,促进供需有效适配。截至6月6日,全国2575所高校走访用人单位46.2万家,拓展岗位471.8万个。持续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加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进校招聘力度。今年以来,各地各高校已开展线下招聘活动17.9万场。
与此同时,加强与经济大省、就业大省合作,着力建设一批行业性、区域性就业大市场。在京津冀、长三角、成渝地区等地,联合行业部门和地方开展区域性“千校万企供需对接会”和行业性“千行万业系列招聘会”12场,直接提供岗位超35万个。
——技术赋能,做细做实就业服务保障。
4月,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推出人工智能助手“智慧小业”,为毕业生提供岗位精准匹配、就业指导等智能化服务。此外,建设国家人才供需对接大数据平台,归集部委、行业、产业等供需两端各类数据资源9.5亿条,利用人工智能模型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分析,目前平台已面向部分地方和高校开展试点应用。
从长远看,教育部坚持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加快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调整,建立并完善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不久前,教育部部署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面向新兴产业急需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助力毕业生补齐知识和技能结构短板,提升就业竞争力。
“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键冲刺期。教育部已启动‘百日冲刺’行动,将在毕业生离校前做好有组织的就业服务。”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