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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版)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金川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13505
传真号码:0935-8213505
通讯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
邮政编码:737100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区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区政府及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镇、各街道。公开范围为《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内容
金川区人民政府和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组织机构:区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区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及分工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其他主动公开的文件;
3.政务动态:区政府会议和区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活动信息;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财政预决算:财政预算、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预算调整公告;
7.政府工作报告;
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2.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13.其他:人事信息包括招聘信息、公务员招考、干部任免,应急管理信息包括预警公告、应急预案、通知公告,政务服务信息包括业务办理、办件进度查询,行政收费,处罚标准,政府采购等。
(三)公开形式
1.金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chuan.gov.cn/和“金川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政府新闻发布会;
3.区社保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社保大厅
开放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35071
4.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地址:金昌市天津路91号
开放时间:8:30-18:00(周二至周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13830563930
5.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天津路与昆明路西北角
开放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312103
6.其他方式
通过其他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川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川区人民政府或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川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申请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13505
2.邮政申请
收件人: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申请
传真号码:0935-8213505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互联网方式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金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不予公开
区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各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各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六)存档
1.存档内容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相关资料要以档案形式进行存档。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登记回执书;补正告知书;办理单;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答复书;邮寄单据及相关签收单据。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人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保存。对于电子版资料应打印留存。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区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川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13505
传真号码:0935-8213505
通信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川区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汛期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7月14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组赴金昌市,对部分较大及以上风险源企业开展现场督导检查。
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企业一线,通过现场查看、资料调阅、交流座谈等方式,重点围绕环境安全责任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汛期环境应急准备等方面开展督导。
督查组强调,当前正值汛期关键阶段,各企业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扛起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生态环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要求,建立完善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制度,对污染防治设施、事故应急池、雨污切换阀等关键部位在汛期开展常态化巡检,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消除。要扎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和培训演练工作,确保预案与实际相符、演练取得实效。要强化汛期环境应急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应急通讯畅通、信息报告渠道高效灵敏。要主动加强与应急、消防、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实现信息共享,确保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能够同步落实污染物封堵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督查组要求,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明确的整改方案和时限,持续跟踪推进,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严格落实汛期特殊时期的值班值守及防范措施,加密汛期水质监测频次,坚决防范因汛期污水溢流等因素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下一步,金昌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跟进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相关企业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同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重点行业、敏感区域开展全覆盖式风险隐患排查,实行“清单式管理”、定期动态更新和“闭环式整改”。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全面提升汛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为切实巩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压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近日,金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分局及业务科室,深入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风险源单位,开展环境隐患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行动聚焦上半年各类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核实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是否真正消除、管理机制是否得到完善,坚决守住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在此次“回头看”行动中,检查组对照问题隐患清单逐企逐项复查。截至目前,各类隐患排查中发现的317项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成304项,整改完成率96%。剩余13项未整改问题已实行“周调度、周通报”机制,明确责任人与整改时限,确保7月底前全部清零。

结合检查情况,检查组向企业明确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绷紧环境安全这根弦,按期完成隐患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组织复查确保不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并举一反三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三是要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下一步,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坚持“严”字当头,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将常态化明查与不定期暗访、线上监控与线下核查相结合,对全市重点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实施动态跟踪与精准监管。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所有环境风险隐患整改见底清零,为筑牢金昌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任振鹤在金昌市调研时强调 坚持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 为现代化建设注入强大发展动力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6月3日至4日在金昌市调研。他强调,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加大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努力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为现代化建设注入强大发展动力、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从项目现场到矿井深处,从工业园区到企业车间,每到一处,任振鹤首先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他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反对经验主义、形式主义,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决不要带血的GDP,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在金川集团龙首矿,任振鹤深入西二采区1310m水平,实地察看安全措施落实、井下作业环境,走进井下值班室,与工人交谈,详细询问当日下井人数、人员分布、巷道支护、应急保障及气体监测、粉尘治理等情况。他强调,矿山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要健全各类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切实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要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进场监管、下井监管、全方位监管,加大明察暗访、通报曝光、警示约谈力度,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管人、治矿相统筹,确保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都合规到位、万无一失,切实以硬招实策落实好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


在河西堡镇永昌工业园区、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金昌经开区,任振鹤详细了解企业运营、产业发展等情况。他强调,要时刻牢记“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也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谆谆教导,积极抢抓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机遇,深入实施“新能源+”行动,地企合作、同频共振,向新发力、以质取胜,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和全国统一大市场。

在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ZQ2标段金川梁场、永昌县抽水蓄能电站,任振鹤实地察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他指出,兰张三四线铁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既是当前的“投资增量”、也是未来的“产业存量”。要立足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紧紧围绕“人享其行、物畅其流”,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鼓足干劲、大干快上,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更好支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积极发展抽水蓄能现代化产业,着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调研中,任振鹤强调,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扎实做好极端天气应对工作,未雨绸缪、有备无患,进一步夯实“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转何处、不擅返”五个关键环节责任和措施,开展跨区域跨部门防汛应急演练,不断提升极端天气协同作战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月20日,副市长宋磊一行深入河西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金川峡饮用水水源地、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点等地,查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及周边环境整治等情况,谋划研究美丽河湖建设项目,指导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宋磊强调,水生态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全市环保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抓好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要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运用无人机巡查、智能监控等智慧监管手段,常态化开展“回头看”,让全市人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要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抓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抢抓政策机遇,系统谋划美丽河湖建设项目,注重水岸共治、生态修复与惠民利民相结合,推动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月24日下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度会议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市政府副市长宋磊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关于2026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批示精神,通报了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以及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金川集团公司安全保障部作了交流发言,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会议强调,当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从政治高度、发展全局和民生期盼三个维度,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精准发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坚定信心靶向发力,严管严控春耕期秸秆焚烧、抓严抓实复工复产期扬尘管控、做细做实工业企业驻场帮扶、持续巩固燃煤污染治理成效、加力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全面开展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抓紧抓实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验收销号、省级环保督察整改攻坚与整改成效“回头看”,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力以赴打好整改攻坚战与成果保卫战。要紧盯短板弱项,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扎实做好“无废城市”建设考核评估各项工作,纵深推进“无废城市”提质增效。
2026年2月11日上午,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岁末年初暨第一季度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聚焦岁末年初特殊时期环境风险特点,全面分析研判形势,系统部署重点任务,以“开年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攻坚姿态,坚决扛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政治责任。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胡昌升、省长任振鹤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书记王方太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部署要求。集中学习了国务院安委会、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文件精神,并结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生态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我市实际,对当前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岁末年初是各类事故易发多发期,低温冰冻、雨雪天气、节庆活动密集等因素与我市产业结构性环境风险交织叠加,环境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必须清醒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大安全”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会议强调,要“防”字当头,筑牢风险屏障。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聚焦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尾矿库、工业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等高风险领域和敏感区域,紧盯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应急准备等关键环节,确保排查无死角、问题全起底。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化清零,坚决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
会议要求,要“实”字托底,压实监管链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将监管责任落到“最后一米”。会议特别强调了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要求金川区分局要重点盯牢金川集团等辖区重点企业的环境安全、永昌分局要聚焦河西堡工业园区的化工、冶炼企业及配套环保设施、经开区分局要确保开发区内企业监管全覆盖。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检查督导,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会议明确,要“快”字为要,提升应急能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立即进入应急备战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绝对畅通。深刻汲取相关教训,加强“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指挥平台”的熟练应用。要全面检视和优化环境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加强实战演练。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必须坚决按照“四快三准两稳一必须”的处置要求,科学、高效、有序应对,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影响。同时,要高度关注环境舆情,主动发声、科学引导,有效防范化解环境社会风险。
会议号召,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迅速行动起来,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全力打赢岁末年初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战,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为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为金昌市“十五五”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可靠的生态环境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