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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版)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金川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13505
传真号码:0935-8213505
通讯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
邮政编码:737100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区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区政府及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镇、各街道。公开范围为《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内容
金川区人民政府和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组织机构:区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区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及分工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其他主动公开的文件;
3.政务动态:区政府会议和区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活动信息;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财政预决算:财政预算、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预算调整公告;
7.政府工作报告;
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2.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13.其他:人事信息包括招聘信息、公务员招考、干部任免,应急管理信息包括预警公告、应急预案、通知公告,政务服务信息包括业务办理、办件进度查询,行政收费,处罚标准,政府采购等。
(三)公开形式
1.金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chuan.gov.cn/和“金川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政府新闻发布会;
3.区社保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社保大厅
开放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35071
4.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地址:金昌市天津路91号
开放时间:8:30-18:00(周二至周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13830563930
5.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天津路与昆明路西北角
开放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312103
6.其他方式
通过其他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川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川区人民政府或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川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申请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13505
2.邮政申请
收件人: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申请
传真号码:0935-8213505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互联网方式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金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不予公开
区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各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各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六)存档
1.存档内容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相关资料要以档案形式进行存档。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登记回执书;补正告知书;办理单;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答复书;邮寄单据及相关签收单据。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人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保存。对于电子版资料应打印留存。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区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川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13505
传真号码:0935-8213505
通信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川区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春的脚步叩响校园,我们又一次站在教育的新起点。教育是一场向美而行的遇见,是一场温暖而智慧的修行。新学期开学既是为了回望来时的足迹,更是为了奔赴未来的征程。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专业素养,金昌市实验小学于2月26日开展春季学期教师培训暨校本研修活动。
2月26日上午,金昌市实验小学赵永海副校长结合外出跟岗的亲身经历,提炼先进教育理念,分享优质课堂管理策略与特色育人实践案例,以鲜活的实例引导教师对标先进、反思教学,为教师们拓宽了教育视野。
随后,赵永海副校长聚焦《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2025年修订)》为全体备课组长及青年教师开展专题解读。结合学校教学实际进行系统阐释,明确了新版课程方案对日常教学的指导意义。
2月26日下午,全体教师分学科组深入学习《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日常修订版月(2022 年版 2025 年修订)》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并围绕 “优化作业设计,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开展集体备课与专题教研,同时分享假期读书心得。活动由各学科负责人牵头组织,校领导全程督导,确保培训实效,为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筑牢根基。

为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育人功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青少年成长全过程,2025年,金川区图书馆与金昌市第九小学携手打造“书香·科创·传承”系列阅读活动,以30余场次多元文化活动为载体,将民族团结理念与阅读探索、文化传承、实践创新深度融合,为各族青少年构筑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第二课堂,探索出一条“文化润心、书香聚力”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新路径。
系列活动深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通过“趣味剪纸活动”邀请非遗传承人授课,让青少年在学习对称、阴刻、阳刻等传统技艺的过程中,亲手创作充满童真的剪纸作品,直观感受民间艺术的独特魅力,强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与热爱。依托馆内“琴棋书画桌”举办“诗韵少年·书香逐光诗词比赛”,设置“寻诗藏句”“连字成诗”等环节,让各族青少年在诗词吟诵与文化比拼中,领略中华文脉的博大精深,厚植家国情怀,为民族团结筑牢文化根基。
活动坚持“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原则,设计创客机器人搭建、绘本精读研学、自由阅读时光、光影之旅等多样化形式,兼顾青少年的兴趣需求。在绘本精读中,通过情景模拟、互动提问引导青少年挖掘故事中的人文知识,培养包容理解的思维;在观影交流活动中,以“勇气、友谊与选择”为主题,引导各族青少年思考成长责任,强化团结互助的价值理念;自主阅读环节则为青少年提供无压力的探索空间,让他们在广泛阅读中开阔视野,增进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与尊重,潜移默化凝聚民族团结共识。
金川区立足资源互补、平台共享,深化图书馆与学校的深度合作,将图书馆的文化资源优势与学校的教育阵地优势有机结合,成功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延伸至校园、融入馆内。这种协同育人模式,既拓展了各族青少年阅读与实践的广度和深度,又让民族团结教育摆脱单一说教形式,通过沉浸式体验、实践性参与,让青少年在文化熏陶中树立文化自信与民族自豪感,推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的传播效应。
在城镇化浪潮中,乡村学校生源流失曾是普遍现象。
然而,随着金昌市金川区坚定不移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双湾中学这所农村学校成功实现了“逆袭”:在校184名学生中,有四分之一来自市区,不少曾进城就读的学生主动选择回流。从“招生焦虑”到“生源回流”,双湾中学究竟做了些什么?
答案,写在活力迸发的运动场上
早晨7时10分,双湾中学的学生们在老师带领下开始晨跑,以昂扬的精神开启新的一天;大课间,体育教师柴婷正在排球场上指导校队训练,队员们跳跃、拦网、扣杀一气呵成……这支曾荣获全区联赛冠军、代表金昌市征战省运会的队伍,是学校体育育人的亮眼成果。
除了晨跑,夕跑也是学生们雷打不动的“必修课”,加上下午40分钟的自由活动,学生们每天的课外活动时间达到3小时。“学校的活动丰富多彩,校园生活特别充实。”九年级学生龚子胜道出了选择回流的心声。
扎实的体育训练不仅锻造了强健体魄,全校学生3公里长跑合格率达100%,中考体育成绩更是位居全区榜首。同时,体育更成为培育意志、塑造人格、化解矛盾的“良方”,让校园氛围变得积极向上。
答案,融在接地气有温度的思政教育中
在双湾中学九年级二班教室里,学生们正在进行5分钟思政教育。以“读法律+以案说法”为主题的课堂,让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鲜活。
这是学校精心打造的思政“黄金五分钟”。教师精心准备课件,学生轮流担任“主持人”进行讲解。目前,围绕“悟原理”“科技之光”“强国之路”“安全课堂”等五大主题开发的132个精品课件,已形成完整的教学体系,让思政教育真正融入日常教学。
学校组织晨读《论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者爱人”等经典名句,在反复诵读与讲解中播下仁爱的种子。“现在晚自习后回宿舍,同学们都会安静读书,睡前阅读已成为习惯。”生活老师王艳玲见证了学生们的改变。
学校摒弃“照本宣科”,深入挖掘地域资源,构建“课堂+乡土+实践”的思政教育体系。丰收时节,学生们亲手采摘辣椒,在劳动中体会“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重阳佳节,他们走进养老院为老人送去温暖。这种充满“乡土味儿”的思政教育,让学生从身边事、家乡情中感悟家国大义,实现“小课堂”与“大社会”的同频共振。
答案,藏在刚柔并济的成长护航里
每学期开学,由4位专业人士组成的法治副校长团队都会量身定制法治教育计划。在年度法治教育基地研学中,学生们通过沉浸式体验了解法律知识,在互动问答中解决困惑。
最受欢迎的是模拟法庭活动。学生们穿上法袍、手持卷宗,扮演法官、律师等角色,在亲身体验中学会理性化解矛盾、运用法律保护自己,让抽象的法条成为看得见的“护身符”。
“每周一升国旗时,全校师生齐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们雷打不动的仪式。”校长王延文道出了教育的巧思,“对青少年而言,法律不应是冰冷的条文。通过诵读让文字‘活’起来,宪法精神才能在他们心中扎根。”
在守护思想的同时,学校同样关注学生的情感需求。语文教师通过周记为学生们搭建“秘密花园”。“和妈妈吵架了,不想回家”“跟好朋友闹别扭,不知如何和解”……字里行间流露着少年们的烦恼。教师们认真批阅每一篇周记,用心回复,发现问题及时谈心疏导。
双湾中学以“刚柔并济”的方式,为农村寄宿生织就了坚实的成长屏障。近年来,学校未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显著提升。在这里,每个少年都在规则的守护与情感的滋养中茁壮成长。
“硬件提质”与“软件赋能”同频共振
近年来,金川区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升级校舍,新建风雨操场,极大改善了双湾中学的办学条件。更重要的是,学校与金昌市第五中学结为“教育共同体”,实现资源共享、教学同步,让乡村孩子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城市的优质教育资源。
“以往最头疼的就是招生,家长总认为市区学校更好,进城读书成为普遍选择。”王延文校长的话语中透露出曾经的无奈。而近三年来,学校每年都吸引数十名市区学生回流,市区生源比例从不足10%提升至25%。
“双湾中学的寄宿制解决了我们的实际困难。”家住市区的家长汤群英道出了选择的原因,“老师不仅跟进学习辅导,还培养孩子规划时间的能力,现在孩子越来越自律懂事。”这份认可的背后,是学校“吃得好、住得好、玩得好、学得好”办学理念的生动体现,更是城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的真实写照。
10月10日,金川区教育局数智化教育展示交流活动在我校举行。在人工智能技术深度重塑教育形态的背景下,聚焦“平板课堂”、“智慧体育”两大前沿领域,通过课例观摩、深度研讨、成果发布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呈现金昌市第三中学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中的创新模式与实践智慧。
活动伊始,我校张惠玲名师工作室成员魏晓霞老师通过教授八年级第三单元课例《Same or Differt》为与会老师带来了一节精彩的英语课展示课。课堂学生互动积极,学习热情高涨,生动展示了平板课堂在英语学科中的创新应用。
魏老师首先借助平板针对预留朗读作业进行集中讲评,即时开展强化跟读与纠正训练,对学生发音进行夯基固本。课堂互动环节,魏老师采用平板随机点名抢答方式,有效激发了学生的参与性与热情性。在随堂练习阶段,学生提交答案后,平板可实时完成正误判断并生成数据反馈,助力教师第一时间掌握学生知识薄弱点,实现精准施教与高效答疑。整个课堂教师运用平板互动功能,通过系统高效推送与互动反馈,教师根据反馈信息不断完善教学流程,实现了从导入到巩固再到拓展的有序衔接。
我校王生才名师工作室现成员宋飞飞、杨栋越老师为与会老师带来了“智慧体育”示范课。
宋飞飞老师《快速跑 —— 起跑与途中跑》依托智能起跑与计时系统,学生分组完成 50 米测试,系统自动生成 “起跑反应时”“最高速度”“步幅步频”等多维数据,实现“测试—反馈—反思”闭环。
宋老师《引体向上》针对引体向上“发力难、动作不规范”痛点,通过智能引体设备通过摄像头捕捉学生动作,自动分析“背阔肌发力占比”“肩胛稳定性”等指标,即时反馈矫正要点,帮助学生建立正确发力模式。
针对学生仰卧起坐,杨栋越教师利用智能检测设备通过采集数据,通过对人体关键点进行检测和分析,结合预设的标准动作模板和评分规则,例如判断背部贴地、膝盖弯曲、 双脚固定、两手手指交叉贴于脑后、手臂位置、手肘碰触膝盖、躯干抬起角度、动作完整性等,实时评估仰卧起坐动作的规范性和质量,并给予相应提示和反馈。
对于立定跳远训练,学生通过身份认证后,根据语音提示,开始跳远运动,从立定跳远的预摆动作开始,设备会根据起跳到落地过程的视频动作分解,生成运动结果。教师可以通过查看个人运动成绩及数据分析,及时调整授课策略。
交流研讨环节,我校魏晓霞老师以《数智赋能,激活英语课堂——我的平板教学初体验》和王生才老师以《智慧体育为校园体育发展装上新引擎——我校智慧体育使用情况介绍》为主题分别做交流发言。从实践探索到落地精准实施,再到智慧课堂实践中的问题与困境,发言聚焦“被动听讲”、“主动参与”、打造智慧化、公平化的体育中考环境等核心要点,认为数智化教育不仅可以为精准教学提供强劲支撑,更是“大规模因材施教”的生动实践。
本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共享成功经验,激发创新活力,更以点带面,不断完善“教学—数据—诊断—提升”数智教学闭环机制,以期打开智慧教育新局面。学校将以此次观摩学习为契机,让优秀经验落地,让深耕课堂的创新实践成为可靠抓手。推动数字化转型从“盆景”变“风景”,从“探索”成“常态”,为金川区教育创新发展注入“数字新动能”。
一、休学
1.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休学?
答:①因病经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或一学期内连续请病假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②因出国等其他原因需要休学的。
2.休学手续办理是在学校还是教育局?
答:确需休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规定材料准备齐全后,交学校主管学籍的处室,所有手续由学校相关人员负责办理。
3.休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学生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和医药费票据。
4.办理休学需要哪些流程?
答:①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收费单据等相关证明材料。②学校同意后,由所在学校填写《休学、复学申请表》。③休学相关资料由学校提交至学校主管行政部门审批合格后,学校提交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进行核办,审核通过后休学流程结束。
5.休学期间是否还有学籍?
答: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6.可以休学多长时间?
答:学生单次休学期限不超过一年。因病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病历和医药费票据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次。
二、复学
1.复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休学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的还应当提交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康复证明,并填写《休学、复学申请表》。
2.办理复学需要哪些流程?
答:①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的一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②学校同意后,由所在学校填写《休学、复学申请表》。③复学相关资料由学校提交至学校主管行政部门审批合格后,学校提交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进行核办,审核通过后复学流程结束。
3.复学后在哪个年级就读?
答:学生复学后,学校应当按原休学年级安排其插班学习。
三、转学
1.办理转学有哪些要求?
答:学生一般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父母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可办理学籍异动。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城区内学生、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期间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学。
2.转学一般在什么时候办理?
答:学生转学手续应在开学前7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的核办工作。
3.转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①家庭迁居,新居住地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②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居住证明材料,监护人工作相关证明;③书面的转学申请书;④家庭户口簿;⑤学籍基本信息表(学籍卡片)。
4.办理转学需要哪些流程?
答:①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向现学籍在册的学校提出转学书面申请。②学籍在册学校审核并签出学籍卡片或学生就学有关证明。③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对转入学校提交书面入学申请书,上交转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④转入学校按照上级部门“入学一件事”文件精神审核。⑤转学相关资料由学校提交至学校主管行政部门审批合格后,提交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进行核办,审核通过后转学流程结束。
5.如果居住地最近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怎么办?
答:如果片区内最近学校没有学位情况下,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统筹安排附近有学位的其他学校。
根据金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将2025年金川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招生片区以房为主”的原则。法定监护人有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按照划片区域入学;法定监护人无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采取摇号方式入学;随迁子女根据招生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二)公开公平原则。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顺序录取原则。按照法定监护人“有固定房产”、“无固定房产”、随迁子女先后顺序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
小学:凡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中心城区(含城中四村)及宁远堡镇新安村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
初中:区属各小学毕业生及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及区域
(一)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160人金昌市第一小学8个班400人
金昌市第二小学12个班600人
金昌市第三小学4个班200人
金昌市第四小学5个班250人
金昌市第五小学6个班300人
金昌市第六小学4个班200人
金昌市第七小学4个班200人
金昌市第八小学8个班400人
金昌市第九小学8个班360人
金昌市实验小学5个班250人
2.七年级计划招生2460人
金昌市第三中学12个班600人
金昌市第五中学10个班500人
金昌市第六中学10个班500人
金昌市第七中学10个班500人
金昌市龙门学校8个班360人
(二)招生区域
1.小学招生区域
金昌市第一小学:金汇里(11区);金阳里(12区);昌华里(15区);武都路以东—公园路以南—建设路以西—金川路以北区域;公园路以南—建设路以东—贵阳路以北—杭州路以西区域。
金昌市第二小学:新华路以北—上海路以西—昆明路以南区域;宁远堡镇龙腾里社区。
金昌市第三小学:武都路以西—公园路(公园西路)以南—永昌路以东—金川路(金川西路)以北区域;金川路(金川西路)以南—建设路以西—贵阳路至永昌路与兰州路十字以北—永昌路以东区域;兰州路以南—北京路以西区域。
金昌市第四小学:金昌技师学院以南—永昌路以西—兰州路以北区域。
金昌市第五小学:新华路以南—上海路至北京路金三角十字以西—公园西路以北—永昌路以东区域;金谷里(13区)。
金昌市第六小学、第八小学(在八小校区统一招生,统一配备语数学科教师,招生结束后,实行阳光分校、分班,分校区教学):延安路以北—天津路以东—南昌路以南—长春路以西区域;新华路以北—长春路以东—泰安路以南—广州路以西区域;泰安路以北—长春路以东—昌泰花园延尾矿坝至河雅路以南—河雅路以西区域;新华路以南—杭州路以东—河雅路以西区域。
金昌市第七小学:新华路以北—广州路以东—泰安路以南—河雅路以西区域;河雅路以东区域。
金昌市第九小学:昆明路以北—长春路以西区域;昆明路以南—上海路以东—南昌路以北—长春路以西区域;长春路以东—昌泰花园延尾矿坝至河雅路以北—河雅路以西区域;新安村。
金昌市实验小学:新华路以北—上海路以东—南昌路以南—天津路以西区域。
2.初中招生区域
金昌市第三中学:南昌路至长春路市气象局沿尾矿坝以北—张掖路以西区域;新华路以北—上海路以西—南昌路以南区域;延安路以北—上海路以东—南昌路以南—天津路以西区域(不包括金川公司26号住宅小区)。
金昌市第五中学:新华路以南—建设路以西—公园路(公园西路)以北—永昌路以东区域;新华路以北—上海路以东—昌华里昌华巷以西—延安路以南区域;天津路以东—泰安路以南—昌文巷以西—延安路以北区域(包括金川公司25号住宅小区);昌泰里(金川公司26号住宅小区);西坡村(一、二组);宁远堡镇龙腾里社区。
金昌市第六中学:新华路以北—长春路以东—市气象局沿尾矿坝至张掖路以南—河雅路以西区域;泰安路以北—天津路以东—南昌路以南—长春路以西区域;泰安路以南—昌华巷、昌文巷以东—长春路以西—新华路以北区域。
金昌市第七中学:建设路以西—公园路(公园西路)以南—贵阳路至永昌路与兰州路十字以北—永昌路以东区域;金昌技师学院以南—永昌路以西—金川路(金川西路)以北区域;武威路以北—滨河路以东—兰州路以南—北京路以西区域。
金昌市龙门学校:河雅路以东区域;新华路以南—建设路以东区域;金川西路以南—滨河路以西区域;贵阳路至兰州路以南—北京路以东区域;武威路以南—滨河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区域。
四、招生办法
本次招生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招生,第一批次招收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有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第二批次招收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无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第三批次招收来金返金人员随迁子女。
(一)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有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
1.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固定房产(含小产权房、安置房和廉租房),且取得房产时间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以房产证、登记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原件上的登记时间为准),法定监护人房产产权占比达到100%。
2.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在市区无固定房产(大产权房、小产权房、公租房等),使用直系祖辈房产作为入学依据时,入学新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与直系祖辈(房产持有人)必须同户籍同居住,且直系祖辈房产取得时间和所有家庭成员户籍迁移时间均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直系祖辈房产产权占比达到100%。
说明:2026年入学的小学新生,法定监护人取得房产的时间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招生片区生源数量动态调整,法定监护人房产产权占比达到100%。2026年入学的初中新生,法定监护人取得房产的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3月31日之前,房产产权占比达到100%。2026年入学的新生使用直系祖辈房产作为入学依据时,直系祖辈房产取得时间和家庭成员户籍迁移时间均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3.西坡村、高崖子村、马家崖村、新安村、白家嘴村拥有宅基地的本村户籍居民子女。
4.符合以下政策性保障入学条件之一的新生,根据法定监护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优先入学。
(1)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金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认定)。
(2)英雄模范、烈士、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金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认定)。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照执行,公安部门或司法行政机关认定)。
(4)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随迁子女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2025年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股东、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子女,且企业股东、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子女均为非金昌户籍(企业提供招商引资协议、聘任文件等相关材料,分别到企业归属管理权限招商局出具证明材料)。
(6)持有镍都人才服务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提供服务卡或组织部门证明文件)。
(7)城区内基层派出所正式在编在岗公安民警子女(可在监护人单位所在招生区域内享有政策性保障入学,以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提供名单为准)。
(8)持有镍都企业家服务卡的企业家子女(以区发展改革局提供名单为准,必要时提供法人证、聘任文件及半年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
(9)进藏干部职工子女(以省教育厅下发名单为准,名单之外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10)“长幼随学”儿童(同一监护人子女中,长子(女)已在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且2025年秋季学期仍在校,次子(女)当年需入学的家庭,可申请同校入学,由长子(女)学籍所在学校核查)。
5.招生程序
(1)入学申请:2025年7月7日8:00—7月10日18:00,符合条件的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在“甘快办”APP或甘肃省政务服务网以本人身份注册、登录(房产所有的一方填写信息,若房产由监护人双方共有,填写与孩子在同一户口本的监护人信息),在“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选择“金昌市”“金川区”核实、补充相关信息,对于无法自动提取户籍、房产等信息,可选择手动输入,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根据房产坐落选择片区学校(金昌市第六小学、第八小学片区内新生,入学申请学校统一选择金昌市第八小学,8月23日上午8时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在金昌市第二小学体育馆参加阳光分校、分班)。
(2)网络审核:2025年7月7日8:00—7月11日18:00,招生学校核实相关信息,进行网络审核,对网站自动提取的户籍、房产等信息可信的予以录取并免予现场审核。
(3)现场审核:2025年7月12日8:00—7月15日18:00,招生学校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入学新生,需持有关资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监护人关注“智教甘肃”公众号,点击智管下的“入学一件事”查询报名进度,学校线上审核通过已录取的入学新生,无需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4)报名注册:入学新生根据系统通知到校报名注册。
6.现场审核提供资料
(1)家庭户口簿和出生证明。
(2)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其他合法自有住宅的原件(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动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商铺、车库不动产权证和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房产依据)。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合法的购房网签备案合同和购房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以小产权房、安置房、廉租房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正式安置协议、购房发票和租房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宅基地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宅基地所有权证明材料。
(4)学前教育证明或小学毕业证。
(二)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无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
1.招生程序
入学新生由区教育局进行统一登记,统一按片联校摇号入学。小学入学新生根据各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按片联校摇号,若登记学生数量超出联校招生学校空余学位,经摇号未取得学位的入学新生由区教育局统一调剂入学。未按时进行登记的入学新生,由区教育局统一调剂入学。初中入学新生城区5所学校联校摇号。
(1)入学登记。2025年7月19日—7月20日,对辖区内法定监护人无固定房产的小学入学新生和初中入学新生在金昌市第六中学合班教室(由金昌市第六中学东门进入)进行现场登记(家长需提供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2)摇号入学。2025年7月26日—7月27日,招生学校代表、登记入学新生家长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金昌市第六中学按片联校摇号。
小学:2025年7月26日上午8时,金昌市第一小学、金昌市第三小学、金昌市第四小学3所学校在金昌市第六中学报告厅按片联校摇号。金昌市第二小学、金昌市第五小学、金昌市第九小学、金昌市实验小学4所学校在金昌市第六中学合班教室(进门左侧)按片联校摇号。金昌市第六小学、金昌市第七小学、金昌市第八小学3所学校在金昌市第六中学合班教室(进门右侧)按片联校摇号。
初中:2025年7月27日上午8时,市区5所初中学校在金昌市第六中学报告厅按片联校摇号。
(3)入学申请。摇号结束后,根据摇号结果在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进行网络入学申请。
(4)报名注册。儿童根据系统通知到校报名注册。
2.提供资料
(1)家庭户口簿、出生证。
(2)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受理证明)。
(3)学前教育证明或小学毕业证。
(4)“甘快办”APP查询的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图片。
(三)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来我区就读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及其他年级转学学生,于2025年8月13日—20日持户籍、出生证、房产、居住证、学籍卡(一年级不提供)等材料在区教育局202办公室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入学,监护人在8月23日关注“智教甘肃”公众号,点击智管下的“入学一件事”查询调配学校,8月24日到学校报名注册。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若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无固定房产,同时有2名以上入学新生,在征得法定监护人同意后,1名孩子参与摇号,依据摇号结果,另一名孩子直接安排至同一学校就读。若法定监护人不同意,则2个孩子均参加摇号,按摇号结果报名入学。
2.离异家庭入学新生按照父母房产地址所在区域划片入学。重组家庭户籍未在同一户口簿内,使用另一方房产证明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结婚证。
3.凡提供假证件、假资料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片区内学校入学资格,待招生工作结束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4.若招生学校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剩余学位无法满足符合政策性保障入学人数,除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英雄模范、烈士、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长幼随学”儿童以外,其他政策性保障入学学生均采取摇号方式获取学位。
5.学校在网络审核阶段,重点关注入学申请信息的规范性、一致性、完整性,并做好片区内外的甄别,发现问题要及时退回,并通知入学新生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APP重新提交;现场审核阶段,要重点关注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如有需要应通过入户摸排、核对房产和户籍、相关部门查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发现户籍、房产等方面问题,应不予录取,并及时通知监护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川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和处理。
区教育局监督电话:8235058 831989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
1.金川区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区域图
2.2025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类别一览表
4.2025年招生入学网络申请入口
5.2025年招生入学现场审核点一览表
6.2025年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及咨询电话
7.2025年招生入学网络上传资料清单
8.招生学校现场审核房产核验方式
附件1


附件2
2025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3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类别一览表
序号 | 生源类型 | 对象 | 证明材料 | 备注 |
1 | D类 | 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 以金昌军分区提供名单为准。 | |
2 | E类 | 英雄模范、烈士、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 以金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名单为准。 | |
3 | F类 |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照执行)。 | 以金昌市公安局提供名单为准。 | |
4 | G类 | 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随迁子女(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 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
5 | H类 | 2025年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股东、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子女。 | 招商引资协议、聘任文件、企业归属管理权限招商局出具证明等相关材料。 | |
6 | I类 | 持有镍都人才服务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 镍都人才服务卡或证明文件。 | |
7 | J类 | 城区内基层派出所正式在编在岗公安民警子女。 | 以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提供名单为准。 | |
8 | K类 | 持有镍都企业家服务卡的企业家子女。 | 以区发展改革局提供的名单为准,必要时提供法人证、聘任文件及半年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 | |
9 | L类 |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 以省教育厅下发名单为准,名单之外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 |
10 | M类 | “长幼随学”儿童(同一监护人子女中,长子(女)已在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且2025年秋季学期仍在校,次子(女)当年需入学的家庭,可申请同校入学)。 | 无需提供证明,由长子(女)学籍所在学校核查。 |
附件4
2025年招生入学网络申请入口
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s://zwfw.gansu.gov.cn/(甘肃政务服务网。使用Windows系统电脑进行报名操作),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选择“教育入学”后进行网络入学申请。
手机端:登录“甘快办”APP,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选择“教育入学”后进行网络入学申请。
附件5
2025年招生入学现场审核点一览表
序号 | 招生学校 | 具体地点 |
1 | 金昌市第一小学 | 教学楼一楼二年级3班教室 |
2 | 金昌市第二小学 | 体育馆 |
3 | 金昌市第三小学 | 启智楼一楼三年级1班教室 |
4 | 金昌市第四小学 | 报告厅 |
5 | 金昌市第五小学 | 三号楼3楼教务处3306室 |
6 | 金昌市第六、八小学 | 市八小教学楼(后楼)1楼阶梯教室 |
7 | 金昌市第七小学 | 教学楼一楼一年级4班、一年级5班教室 |
8 | 金昌市第九小学 | 创美楼二楼教务处205室 |
9 | 金昌市实验小学 | 报告厅 |
10 | 金昌市龙门学校 | 博远楼3楼教务处 |
11 | 金昌市第三中学 | 2号楼3楼2308室 |
12 | 金昌市第五中学 | 教学楼1楼道德讲堂 |
13 | 金昌市第六中学 | 合班教室2(博学楼旁) |
14 | 金昌市第七中学 | 一楼报告厅 |
附件6
2025年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及咨询电话

附件7
2025年招生入学网络上传资料清单



说明:若无法提供出生证,儿童户籍和持有房产的监护人户籍非同户,需在居住证入口上传结婚证。
附件8
招生学校现场审核房产核验方式
一、 房产证核验方式
通过法定监护人手机登录“甘快办”APP,点击更多,选择不动产信息查询,在区域选项内选择金昌市本级,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核验方式
在浏览器打开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111.11.176.91:8084),点击“商品房合同查询”,输入合同编号、买受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
三、保障性住房核验方式
小产权房现场核验住房证或购房协议及缴纳房款票据,公租房现场核验区房管所出具的证明及房租缴纳票据。现场核验若有疑问,由学校将法定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登记后提交宁远堡镇和区房管所查询保障性住房房产登记信息。
四、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在市区无固定房产,使用直系祖辈房产作为入学依据时,法定监护人是否有房核验方式
1.通过法定监护人手机登录“甘快办”APP,点击更多,选择不动产信息查询,在区域选项内选择金昌市本级,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
2.若通过第一种方式查询法定监护人未办理不动产证,由学校将法定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登记后提交金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协助查询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提交宁远堡镇和区房管所查询保障性住房房产登记信息,以上单位分别查询确认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产后,方可使用直系祖辈房产作为入学依据。